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彭山区“开放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提升彭山区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基层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拟招聘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师2名,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1.工作岗位:彭山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师。
2.招聘人数:2名。
3.主要职责:参与乡镇党委、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研究和决策,对乡镇、村(社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基础类规划编制提出意见与建议,对乡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对乡镇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实施的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向乡镇政府提出改进和提高乡村规划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负责督导项目落地落实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师应具有参与乡村振兴、城乡统筹实践和投身乡村规划事业的积极愿望和务实创新精神,业务能力较强,作风严谨,扎实肯干,身体健康。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专业:城乡规划类、建筑工程类、园林景观类;
2.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本科学历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规划管理或规划设计工作经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规划管理或规划设计工作经验;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6.开考比例为1:3。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一经录用与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原则上任期(聘用期)不少于2年,并在试用期(二个月)满后进行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金待遇由基本薪金(70%)和业绩薪金(30%)两部分构成,本科学历人员年综合15万元(含五险一金),研究生学历或者具有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本科学历人员年综合18万元(含五险一金),聘用期内,可按规定入住人才公寓。根据考核情况,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者,每年度发放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五险一金的缴纳按国家和我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 3月16日至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招聘实行网络和现场报名,应聘者可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至邮箱:158084006@qq.com;或传真至028-3762122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区办公室)。也可到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区办公楼现场报名(地址:彭山区鹏利西街20号)。报考者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资格审查组统一对报名者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审查,从报名人员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执业证等)和复印件(各两份)以及证明材料于面试之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现场面试考核。
(五)面试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入选人员逐一进行政审,做出聘用与否的决定,对因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进行递补。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28-37621220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