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强化专业人才储备,推动集团各级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选聘岗位名称及任职条件
(一)选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职业素养;
2. 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 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熟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有成功实践和经验;
4. 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有较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良好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行业资源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好;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 岗位职责
(1)紧跟国家宏观政策,对公司已布局产业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行业进行深度研究,挖掘关联行业战略投资机会,并进行具体分析论证。
(2)聚焦公司主责主业,梳理业务拓展投资项目,对拟投资项目或标的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论证,编制投资分析报告。
(3)牵头执行项目或标的公司尽职调查、设计相关投资方案,把控项目投资风险。
(4)参与对外合作项目的商务谈判、协议签订等工作,组织实施项目投资。对已投资项目建立监控、分析及投后评估体系,组织投后管理,提升投资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回报水平。
(5)其他相关投融资研究、业务分析。
2. 任职条件
(1)年龄在40岁(含)以下,中共正式党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国际、国内通用的权威管理证书,熟悉环境、水务、工程等相关产业政策;
(3)熟悉国有企业战略规划、投资经营管理,具备2年及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方向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市级国有企业战略投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可累加);
(4)牵头或独立完成至少1个环境、水务类业务投资或相关项目成功案例。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7. 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需特别说明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被聘任的,须自行放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组织人事关系应转入企业。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3. 现场报名地址:眉山国投集团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3楼)。
4.网络报名邮箱:msgtdqgzb@163.com。
5. 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现场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
(3)充分体现本人能力、业绩和品行的自述材料;
(4)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
网络报名的先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眉山国投集团进行复审。
(二)资格审查
市场化选聘所在公司按照选聘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名单。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履历业绩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1. 履历业绩评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按岗位拟招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 面试。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问题分析能力、执行把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情况,经相关程序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五)实地考察和背景调查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六)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等相关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聘用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由选聘岗位所在企业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实行契约化管理,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试用期时间计入聘期,聘期为3年,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市场化管理
本次市场化选聘岗位实行契约化管理,聘任人员属市场化身份,由选聘岗位所在企业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拟聘人员协商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薪酬兑现。若聘任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如聘任人员任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损害出资人和公司利益,或其他不适宜继续履职情况的,董事会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薪酬待遇
按市场化标准,参照同区域、同行业、同性质企业情况协商确定。
(三)退出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研究后,按程序予以解聘:
1. 经年度或任期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2. 聘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3. 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4. 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
5. 聘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6.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
选聘工作咨询电线:028-38292993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28-38073760
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