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梓人发〔2007〕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其他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1、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
2、招聘医务工作人员13人。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等见附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31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梓潼县人事局(地址:崇文街中段166号)。
3、报名手续: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3张。如系200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自荐材料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3张;其他相关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交县人事局补验。报名时报考人员领取并填写《梓潼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专业)及要求报名。每位招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如系我县在职人员,本人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08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梓潼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县人事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 开考比例可调整到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专业)。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局共同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的,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
本类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