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0年统筹公选
县(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推进“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四川省委决定,统筹公开选拔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共236个,其中正县(处)级领导职位15个,副县(处)级领导职位221个。具体职位信息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rc139.comscpta.gov.cn查询。
二、公选范围
主要面向职位所在市(州)或全省公选,部分职位面向全国公选。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报考正县(处)级领导职位:必须是现任党政机关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担任以上职务必须2年以上。
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必须是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省级以上机关和部门不设科(室)的单位主任科员可以报考。担任以上职务必须3年以上。
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和资历限制。报考成都市职位的,按成都市设定的职位条件执行。报考共青团职位的,须任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主任科员3年以上。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4.48周岁以下(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
详细职位要求见附件1。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8月1日。
四、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采用“3+3”模式进行,即综合采用“综合素质测试”、“领导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三种方法确定考察对象,综合采用“履历评价”、“德才评价”、“实绩评价”三种方法评价考察对象。
(一)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对报考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二)领导能力测试
主要通过报考者对案例所提问题解决方案是否科学,测试报考者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和领导能力测试采用纸笔书面答题的方式,安排在同日进行。根据两种测试成绩折算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评各占50%)。按照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结构化面试
主要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成都市委党校3个职位笔试后,取前5名参加试讲,并进行现场答辩)。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包括履历评价、德才评价、实绩评价。
(四)履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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