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和《市属企业子公司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操作规范(试行)》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眉山国投集团下属企业领导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眉山国投集团公司下属眉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职业追
求。
2.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开放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
1.年龄48周岁及以下。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数据、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8年以上互联网、软件类、大数据相关企业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对前沿技术创新具有较高敏锐度,能够及时把握技术发展动态,熟悉互联网、大数据行业产品开发和运营管理等。
4.具有高效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工作的方法,有良好的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5.以上岗位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21日(上午9:00-12:00,
按照选聘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条件,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任资格。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履历业绩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1.履历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按岗位拟招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问题分析能力、执行把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综合研判,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根据情况递补。
(五)实地考察和背景调查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
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
(六)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等相关情况,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经研究不适宜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
按规定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实行契约化管理,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试用期时间计入聘期,聘期为3年,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岗位管理
(一)市场化管理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聘任人员属市场化身份。严格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方式进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任期内,工作岗位一般不作调整。
(二)业绩目标管理
“一岗一责”合理确定经营业绩目标值,由眉山国投集团公司或选聘岗位所在企业董事会与拟聘人员签订业绩责任书、岗位聘
任协议书,严格业绩目标管理。
(三)严格实施退出
市场化选聘人员任期内履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止任期或免去现职(解聘)。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如百分制低于70分),或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如完成率低于70%)的;2.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或者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3.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出具不称职意见的,或者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总经理得分连续两年靠后,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4.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二)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作个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任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28-33091001、028-33091002
监督电话:13678217970
附件:
1.眉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介
2.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场化选聘眉山市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告附件.doc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