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
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核、按程序审批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8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稳定教师和医疗队伍,在职教师和医生除外)和非在职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
2、政治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绵阳市涪城区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17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区人民政府501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2266697)。
3、报名手续: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200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考务费(代为报名者还须出具代报人身份证及报名者委托报名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于2008年4月18日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区人事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部分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调整到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
六、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2)笔试时间:2008年4月1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