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资格人员。
一、考试总成绩:
名单和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Ⅹ30%+面试总成绩Ⅹ70%)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2。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8:10在成都市实业街妇幼保健院挂号室旁边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前请勿进食。
四、相关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该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果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体检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该招聘岗位取消。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约110元)。
联系电话:89906677 86740620
特此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