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事局
巴中市司法局
关于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和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以下简称“司法助理员”)共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4月20日至1990年4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上限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和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巴中市2008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司法助理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共8个单位,计44名。其中公务员6名: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2名,巴中市农村工作办公室2名,巴中市统计局1名,巴中市科学技术局1名;司法助理员38名的职位设置为: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8名,南江县司法局11名,通江县司法局10名,平昌县司法局9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按公务员、司法助理员职位分别由巴中市人事局单独组织和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巴中市人事局、巴中市司法局联合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其中报考司法助理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公招政策解答”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至4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8年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其中司法助理员职位为巴中市司法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8年4月30日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巴中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巴中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2.《中共四川省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