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事局
关于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省人事厅批准,我市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2008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337名。其中:面向社会公招285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41名;面向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招考11名。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大学本科面向全国,大学专科面向全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在我省县级及其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连续工作2周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等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能报考;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报考条件: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3周年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198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本人或本人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三)报考职位:招考单位和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和名额见《广安市2008年市县乡公务员考录职位情况表》(附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面向社会公招285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41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0日- 4月26日24:00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委托市考试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与考生报名时间同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4月28日)。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08年4月30日24:00以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在网站上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2日8:00-5月17日24:00登录
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聘)用计划。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告。
(二)现场报名
面向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招考11名,采用现场方式报名。符合条件者限报本区(市、县)招考职位。
1、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1日—4月25日18:00止。
2、报名手续:报考者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所在区市县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由区市县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各区市县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到广安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报名。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5、准考证领取: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08年5月12日-5月16日18:00到广安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5:1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余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及农村、社区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20%。其余考生为《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
《申论》两科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5%;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笔试成绩于2008年7月1日由市人事局在广安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在广安市人事局大门处张贴。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加分政策: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以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时,每工作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的政策性加分。享受加分的考生务必4月30日前将享受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报市人事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报考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