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08年6月24日至6月25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见附件。
四、面试收费
按规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每人交面试费80元。
五、信息发布
2008年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和《泸州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zrsks.gov.cn)上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830-3108672。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