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眉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眉市人发〔2008〕13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洪雅县政府网(http://www.rc139.comschy.gov.cn)、眉山人才网(http://www.rc139.commsrc.cn/index.asp)发布):
一、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单位、职位及名额:见《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未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的招聘职位,待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完成后,由县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招聘单位,再由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选择应聘职位的具体单位。
(二)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设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表中,年龄38岁以下为1972年5月6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75年5月6日后出生; 30岁以下为1980年5月6日后出生; 28岁以下为1982年5月6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日—2010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洪雅县政府办公楼二楼)。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0年的毕业生需出具在读学校的有效证明,并于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