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规定,我院经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核,于2023年4月17日进行招聘考试,现将考试总成绩及拟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招聘岗位 |
总成绩 |
拟聘情况 |
龙瑶 |
女 |
大专 |
检验 |
64 |
拟聘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38011529
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卫生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