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眉山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等。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名额
4名,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到8月15日的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眉山市总工会网络和基层工作部(东坡区学士街268号6楼6-1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8109。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2寸近期免冠彩照片1张、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市总工会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行政能力综合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由市总工会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眉山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笔试
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招聘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总工会在眉山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是否取消、调整职位的公告。
(二)面试
按照3:1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职位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招聘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自接到市总工会通知体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市总工会或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市总工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笔试和面试成绩、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者,经市总工会党组审定后,由市总工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市总工会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位情况表、报名表.doc
眉山市总工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