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 省监狱劳教、法院、检察院、国税、地税系统和省公安厅高管支队等6个系统和单位的公招笔试工作,已于4月中旬全部结束,因防治"非典"工作的需要,我们曾一度将面试工作推迟。目前,"非典"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即将离校,应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强烈要求,我们拟于近期组织上述6个系统和单位的公招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03年6月28日--7月1日。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法院、检察院、地税系统的面试工作分别由各市州法院、检察院、地税局商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监狱劳教、国税系统和省公安厅高管支队的面试工作分别由省司法厅、省国税局、省公安厅牵头,按照"分散设点"的原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其它相关事宜,此前我们已有明确要求,各系统和单位一定要按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三、切实做好面试期间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 目前,虽然"非典"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疫病的威胁还没有完全消除,抗击"非典"斗争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万无一失。 (一)要在考录监督人员中指派专人负责面试期间的"非典"防治工作,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要坚持"小型、分散"的原则,做到考点尽量分散,考点人数尽可能地减少,每个候考室不超过30人。 (三)考场要设置在宽敞、明亮、通风条件好的地方。 (四)每个考点要配备2-3名医务人员,具体负责考场和候考室的消毒、进入考场人员体温的测量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五)要对面试工作人员进行防"非典"的专门培训。 (六)要有消毒、防护设施,并提供口罩、洗手液、肥皂等用品。 (七)要设立专门的隔离室,在考场外设置警戒线,凡进入警戒线者必须测量体温、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 (八)要对考场、候考室和工作用车进行严格消毒。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及时疏离,不能让其在考场滞留。 (十)关于面试期间的防治"非典"工作,各牵头单位要负责向当地社区报告,以求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
二○○三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