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医师1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
精神科医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取得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青少年心理问题咨询、孕产期心理问题咨询等心理咨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需准备一套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10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非工作日联系电话:14780187748)。
(三)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东坡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黄州东路69号)。
②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196614107@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四、面试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招聘考核,招聘考核内容、时间、地点待定,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可少于或等于公布名额。
五、其它事项
1.工作人员审核原件后,收取报名表、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凡资料不全者,审核不合格。
2.报名递交的资料一律不退还,请妥善保管自己原件。
3.招聘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公告,均在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及时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后续安排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经招聘考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到我院体检科完成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予以录用,体检费自理。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院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