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帐号 密码
免费求职登记 | 企业招聘注册 | 招聘会 区县招聘: 仁寿 | 彭山 | 洪雅 | 丹棱 | 青神
眉山市人力资源网——四川省眉山市最大的网上人才市场,四川省首家3R级人才市场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会员单位 3053
总 招 聘 33742
有效招聘 257

总人才库 191934
本月新增 190
本周新增 55
首 页
个人求职
招 聘 会
人才搜索
人事代理
高校频道
招考信息
自主创业
见习基地
就业指导

德康集团招聘简介  

  招聘会信息:
<<<点击报名参会 点击查看招聘会详细信息|展位预订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企业报名参会>> | 展位分布 | 报名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当前位置:信息>>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009年2月5日,已点击:18982次  来源: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案例:

  1995年1月,某食品公司以“田某患传染性疾病,不适合在食品行业工作”为由,提出与职工田某解除劳动合同。田某对此不服,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据调查:某食品公司系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职工田某是该公司饼干车间的操作工。1993年10月被该公司招录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并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1994年12月公司组织职工到医院进行体检,田某被查出患有乙型肝炎。公司认为,国家卫生部门明文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能从事食品行业工作。田某患有肝炎,属于传染性疾病,因而决定与田某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认为,职工田某在合同期内,其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根据工龄长短享受医疗期,本企业工龄不满3年的给予3个月的医疗期”。据此,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给予职工3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未满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错误的。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①补发田某1995年1月份的病假工资;

  ②给予田某3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田某的医药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专家评析:

  此案反映出有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性质缺乏应有的认识,从而导致其不能正确地履行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该企业在田某患病医疗期内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至少错误有:

  一是企业以“田某患传染病,不适宜在食品行业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约行为。企业与田某经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标志着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的维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它的变更、解除、终止要受《劳动法》的劳动合同的约束。即企业要与田某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不具备法定的条件,也不具备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单方解除与田某的劳动关系是有悖于《劳动法》的。

  二是在田某患病后,企业没有给予其医疗期,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既然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那么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就应该享受,规定的义务就应该履行企业与田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已明确规定“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医疗期”,这一规定就是职工的权利。换言之,给予患病职工医疗期就是企业的义务。在田某患病后,企业没有给予其医疗期,在客观上造成了对田某利益的侵害。

  编辑:bibi

   本类相关信息
· 受到治安处罚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2007年9月4日
· 承包人用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判无效 2007年9月4日
· 索爱行政总监辞职 被判返还22万MBA学费 2007年9月4日
· 员工严重违纪 公司除名合法  2007年9月4日
· 该起侵害名誉权案法院应否受理 2007年9月4日
· 法律对职工权益的保护 2007年9月4日
· 出工伤被炒鱿鱼 上法院讨回公道 2007年9月4日
· 违纪女工状告单位胜诉 2007年9月4日
· 女工怀孕 解聘无效 2007年9月4日
· 业余打份工 失了信用丢了饭碗 2007年9月4日
 
最新公告 招考 资讯
 
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社会化招聘8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3-27)
眉山铝硅产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3-26)
眉山市东坡区精神病医院关于招聘护理员的公告  (3-25)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春季人才招聘的公告  (3-25)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卫生院关于编外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  (3-25)
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3-5)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3-9)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卫生院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3-7)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3-5)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2-27)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22)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2-21)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卫生保健员的招聘启事  (2-20)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卫生院关于编外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  (1-22)
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编外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  (1-15)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卫生院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1-9)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的公告(2024年)  (1-5)
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1-2)
眉山铝硅产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12-22)
四川华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总经理的招聘公告  (12-16)
热点专题调查
1、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效果调查... 参与
2、就业意向调查(仅限求职者填写) 参与
3、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仅限企业... 参与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调查问卷 参与
5、“2021年就业问题”调查问卷 参与


图片新闻
2014年春季招聘会活动现场
2014年2月14日首场招聘会活动现场
求职技巧
 本案原告与工厂劳动关系是否“自然”解除

 试用期已过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

 解除合同应依法

 非典安检不负责 状告解约被驳回

 带薪休假才是工薪阶层的“黄金周”

 劳资矛盾的艰难平衡

 企业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间可以与职工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试用期过长 上海一企业被判违法

 马虎值机员被解聘后状告海航

 
市场简介 | 各部职能 | 市场动态 | 收费标准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合作单位 | 资质荣誉 | 媒体报道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标志释意 | 广告服务 | 站内地图
Copyright [2008-2020] by [眉山市眉州人才市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15773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47号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红星东路二段91号三楼(玫瑰园八区对面)
联系电话:028-38221772[交流部] 38236360[综合部] 38235345[代理部] 传真:028-38236360
邮编:620010 Email:msdprc@qq.com 网址:WWW.RC139.COM WWW.MSDPRC.COM